头部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主页 > 工作动态

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(连市监询通〔2026〕1号)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6-02-13 16:31:11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杨磊:

  为调查了解你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销售榴莲相关情况,请于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到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238号 接受询问调查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你(单位)有如实回答询问、协助调查的义务。

  请携带以下材料:

  1.你的有效身份证 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2.你使用不合格秤的购买票据、收据、转账记录、出厂合格证、检定证书;

  3.你使用不合格秤销售榴莲的进货数量、进货价销售单价、已销售数量、营业额的相关证明;

  如你(单位)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,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。

  联系人:张珑、廖嘉晖 

  联系电话:0763-6626447   


  

 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2026年2月13日


footer底部